西周分封制的主要内容: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,奴隶,分给亲属、功臣等,封他们为诸侯。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,向天子交纳贡品,平时镇守疆土,战时带兵随从天子作战。

西周分封制的特点:神权与王权结合;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;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。

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:"宗法"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,维护家长、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,是一种宗族之法,也称族规。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。西周初期,周公"制礼作乐",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, 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。

西周宗法制的特点:是嫡长子继承制;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和小宗之分;与分封制紧密结合。

分封,就是封邦建国的意思。周王把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诸侯,让他们建立诸侯国,镇守疆土,保卫王室。诸侯对周王承担纳贡和朝聘的义务,并随周王参与出征、祭祀、吊丧庆贺等事项。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,是诸侯们的共同主子,自称为上天之子,故又称天子。诸侯是周王的臣属,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。

特点是层层分封,带有宗族统治的色彩。

宗法制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,它的核心内容是嫡长子继承制。即嫡长子继承父亲的宗主地位,庶子进行分封。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,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,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。

特点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配政治权力和规定等级秩序。

影响

(1)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,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,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。通过分封制,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;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。

(2)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。周朝开发边远地区,扩大统治范围,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。

(3)西周后期,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,王权衰弱,分封制遭到破坏;春秋时的楚王问鼎,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。春秋战国时期。大国兼并小国,同姓国也彼此战争,周天子都管不着,战国末年,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。

(4)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,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。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,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,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,到西周后期,王权衰弱,分封制遭到破坏。


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,周围有经界,中间有水沟,阡陌纵横,像一个井字。

井田制的规定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(即属于周王所有),周王是全国最高的统治者,也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。

周王把土地层层分封给诸侯,诸侯将受封土地分赐给卿大夫,卿大夫把土地再分赐其子弟和臣属。周王对所封土地有予夺之权。各级受封的贵族对土地只有使用权,没有所有权,只能世代享用,不能转让与买卖。

在贵族受封的土地上,奴隶和庶民集体耕种。使用奴隶集体耕作是奴隶制经济繁荣的主要原因。西周时期,土地被划分成“井”字形方块,耕地阡陌纵横,形同井字,称为井田。

这种土地的国有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土地公有制,它是国王代表整个奴隶主阶级占有全国所有土地,然后分配给大小奴隶主使用,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和庶民则完全被排除在外。因此,奴隶制国家以及周王,代表的是少数人利益,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实质上也就是一种土地私有制了。

分析西周分封制,宗法制和井田制的特点及影响 扩展


西周分封制的主要内容:周天子把土地和平民,奴隶,分给亲属、功臣等,封他们为诸侯。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,向天子交纳贡品,平时镇守疆土,战时带兵随从天子作战。

西周分封制的特点:神权与王权结合;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;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。

西周宗法制的主要内容:"宗法"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调整家族内部关系,维护家长、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,是一种宗族之法,也称族规。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。西周初期,周公"制礼作乐",把原有的宗族之法系统化, 并制定出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。

西周宗法制的特点:是嫡长子继承制;规定了相对的大宗和小宗之分;与分封制紧密结合。

扩展资料:

西周的封建网络

商人抵抗鬼方,每次动员武力,常常以五千人为单位,不断增兵,可见战争规模不算小。远在关中的西周,本来也不过是一个奉商人号令的小国,称商人为“大邦”,足见商王国力量的强大。

于是,周人把首都放在自己老家关中,而在殷商地区的雒邑建立了成周,作为统治东方的都邑。宗周和成周两都并立,构成了周人政权椭圆形疆域的双中心,彼此相依,互为唇齿。周武王的弟弟周公—当时周邦实质的统治者,就经常带着他的幕僚往返于两地之间。

周人在全国建立了绵密的封建网络,每一个封国不是亲戚就是子弟,而且鼓励周人子弟和外姓通婚,使得所有封君都成为周人的亲属。